2026 年马来西亚 e-Invoice 最新更新:到底什么时候开始?
图画版
###(实行日期不变,只是宽限期延长)
近期 LHDN 发布了关于 电子发票(e-Invoice) 的最新公告。
不少企业一看到 “延期 / Relaxation” 的字眼,就误以为:
e-Invoice 不用做了。
👉 事实上,这是一个 常见但错误的理解。
我们先把重点说清楚:
✅ e-Invoice 仍然照常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
✅ 只是 宽限期(无罚款期)延长至 2027 年 1 月 1 日
✅ 2026 年是「练习年」,不是「不用做的一年」
公司到底什么时候需要开始做 e-Invoice?
是否需要执行 e-Invoice,不能只看年份,而是要同时看以下两个关键因素:
1️⃣ 公司开始营业的年份(Operation Year)
2️⃣ 公司的年营业额(Annual Sales)
以下为目前适用的执行标准说明。
一、2022 年或之前已开始营业的公司
⚠️ 若公司在 2022 年曾更改会计年度,营业额需换算为 12 个月
情况一
2022 年营业额超过 RM1,000,000(RM100 万)
➡️ 必须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e-Invoice
情况二
2022–2025 年期间,每一年营业额都未超过 RM1,000,000
➡️ 暂时豁免(Exempted)
二、2023–2025 年期间才开始营业的公司
情况一
在 2023–2025 期间,有任何一年营业额超过 RM1,000,000
➡️ 从 2026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 e-Invoice
情况二
期间内每一年都未超过 RM1,000,000
➡️ 暂时豁免(Exempted)
2026 年官方 Relaxation Period(一定要知道的重点)
LHDN 针对 2026 年,正式给予企业更大的缓冲空间与操作弹性,重点包括:
1️⃣ e-Invoice Phase 4(年营业额 RM100 万 – RM500 万)
原本的宽限期:6 个月
✅ 延长至 12 个月(无罚款)
2️⃣ 2026 年内允许的简化做法
在 2026 年期间,企业可:
使用 合并电子发票(Consolidated e-Invoice)
Self-Billed e-Invoice 也可合并开立
发票说明(Description)可使用 “Monthly Sales”
👉 目的是让企业先把系统和流程跑顺,而不是一开始就被处罚。
3️⃣ 建材 / 五金行业特别说明
单笔交易超过 RM10,000
➝ 必须开立 独立 e-Invoice其他交易
➝ 可使用 合并电子发票(Consolidated e-Invoice)
这个Announcement真正想传达什么?
这次的 announcement 不是在说「不用做 e-Invoice」,
而是在告诉企业:
👉 你有时间,把流程、系统和内部操作准备好。
真正聪明的老板,
不是想办法拖延或逃避 e-Invoice,
而是 善用 2026 年的缓冲期,把账务流程整理好,
避免未来被追溯、被罚款、甚至被查账。